問題詳情

45 關於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與憲法基本國策及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之關係,依照司法院釋字第 580 號解釋之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該條例設定最低租賃期間,耕地出租人不得任意收回,並禁止轉租,均係有利於實現扶植自耕農、改善農民生活之基本國策
(B)該條例規定,出租人如無自任耕作能力,即使租約期滿亦不得收回耕地,所謂自任耕作能力應包括企業化經營之自行耕作或委託代耕
(C)該條例規定,租約期滿前,出租人因農地變更為非耕地而終止租約時,應適用單一標準補償承租人,已牴觸憲法保障財產權及契約自由之意旨
(D)該條例規定,租約期滿,出租人為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而收回耕地時,亦應補償承租人,與國家應推動農業現代化之意旨不符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63426
統計:A(47),B(231),C(314),D(27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

用户評論

【用戶】偶爾上來看看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約滿收回須補償承租人等規定違憲? 雖然很長,但其實蠻白話的,還不算難懂下面段落請對照司法院的頁面A、B在解釋文第四段依憲法第一百四十六條及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一項發展農業工業化及現代化之意旨,所謂出租人之自任耕作,不以人力親自實施耕作為限,為農業科技化及企業化經營之自行耕作或委託代耕者亦屬。出租人收回耕地,承租人將失其家庭生活依據者,亦不得收回耕地,係為貫徹憲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項保護農民政策之必要手段。C.在在解釋5第五段最後惟不問情狀如何,補償額度一概為三分之一之規定,有關機關應衡酌憲法第二十二條保障契約自由之意旨及社會經濟條件之變遷等情事,儘速予以檢討修正。沒宣告違憲,但是應...

【用戶】確定目標後,專注踏實的實現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580 號解釋 爭點: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約滿收回須補償承租人等規定違憲? 解釋文:---四種顏色來看ABCD~~我眼睛好好唷~~基於個人之人格發展自由,個人得自由決定其生活資源之使用、收益及處分,因而得自由與他人為生活資源之交換,是憲法於第十五條保障人民之財產權,於第二十二條保障人民之契約自由。惟因個人生活技能強弱有別,可能導致整體社會生活資源分配過度不均,為求資源之合理分配,國家自得於不違反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之範圍內,以法律限制人民締約之自由,進而限制人民之財產權。2  憲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第四項扶植自耕農之農地使用政策,以及憲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項改良農民生活之基本國策,均係為合理分配農業資源而制定。中華...

【用戶】2014505(考完試放假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原則上:約期中or滿,出租人收回耕地,承租人將失其家庭生活依據者,亦不得收回耕地,且要補償例外:約期滿,出租人要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可以收回土地,不用補償線上測驗: /reponse.php?id=37767312&dostatus=&noslave=1&exp=380#ixzz5GI5FEdJ5

【用戶】伯賢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c錯在哪?題目長解析也長誰可以白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