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目前,憲法修正案應經下列何者程序,始能完成憲法的修改?
(A)經立法院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的決議即可
(B)經全體國民大會代表三分之二的決議
(C)須經立法院通過再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
(D)經立法院全體立法委員過半數的決議即可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25027
統計:A(192),B(35),C(3430),D(51),E(0)

用户評論

【用戶】cena82316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2 條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用戶】ja80049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憲法修正案 1/4 3/4 3/4

【用戶】ja80049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中華民國選舉人

【用戶】ja80049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複決 超過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