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張莉莉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這題不是考法條,而是考觀念。1、有關犯罪違法的結社 -- 以犯罪違法為目的之結社,理所當然被禁止。2、主張廢除憲法、制定新憲法的結社 -- 憲法明定人民有創制、複決的權利,且立法院亦有修改憲法之職權,再觀以往制定憲法增修條文並凍結部分憲法原條文可知廢除憲法及制定新憲法之結社是被允許的。3、否定人權、違反人性尊嚴的結社 -- 憲法明定人民有各項基本人權如人身自由權、秘密通訊權、居住及遷徙自由權等,因此否定人權之結社基本上已違憲,應不允許其成立。4、以暴力破壞憲法基本秩序的結社 -- 憲法基本秩序為憲法之基本原則,人民及人民代表只得就不違背憲法之基本原則之限度下進行修憲,因此破壞憲法基本秩序之結社本不允許其成立,更何況是暴力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