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評論
霧社事件是臺灣在日治時期1930年(昭和5年)發生的原住民武裝起義事件,地點位於今南投縣仁愛鄉霧社。事件起因是賽德克族原住民不滿日本統治當局長期以來苛虐暴政,而由馬赫坡社頭目莫那·魯道率領德克達亞群各部落聯合起事,遭日方調集軍警,以飛機、山炮、毒氣等武器強力鎮壓 臺灣民眾黨成立於台灣日治時期昭和2年(1927年)7月10日的台中市新富町聚英樓,是台灣人成立的第一個政黨。林獻堂、蔣渭水等人不斷更換黨名、修改黨綱,從「台灣自治會」、「台灣民黨」,最終在有條件的允許下成立 使用化武毒氣等手段進行鎮壓,已經嚴重違反1899年海牙公約、1907年第二次海牙公約規範作戰手段、維護人道的國際法、國際戰爭法相關條文規定,因而引發國際,甚至日本國會的強烈譴責。有證據顯示日軍違反人道使用毒氣彈,有力證據為11月3日台灣軍司令官寄給陸軍大臣的「有關兵器送附之文件」中有「有鑒於叛徒的躲藏區域為有斷崖的森林地帯,希望能使用腐蝕性投下弾及山砲弾並請儘快交付」的記錄。
【許淳惠】評論
瓦斯霧社
【郵局已考上】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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