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甲擅自將乙所有價值五萬元之檜木,雕刻成價值六萬元之佛像,該佛像應屬於何人所有?
(A)甲
(B)乙
(C)甲、乙分別共有
(D)甲、乙公同共有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82657
統計:A(58),B(185),C(1),D(9),E(0)

用户評論

添丁】評論

依照題目應是民法中的加工。加工,民法第八一四條規定:「加工於他人之動產者,其加工物之所有權,屬於材料所有人。但因加工所增之價值顯逾材料之價值者,其加工物之所有權屬於加工人。但雕刻後六萬元之佛像,其價值並無"顯逾材料之價值",故該佛像應屬於乙所有。題目如果說是名家雕刻,價值10萬,那就不一樣了。以上見解如有錯誤請一起討論。

106 Police 上榜】評論

第814條(加工)加工於他人之動產者,其加工物之所有權,屬於材料所有人。但因加工所增之價值顯逾材料之價值者,其加工物之所有權屬於加工人。

linlin鐵佐事務已上榜】評論

甲擅自將乙所有價值新臺幣(下同)1萬元之檀木雕刻成法相莊嚴市價50萬元之觀音佛像,該觀音佛像所有權應歸屬於何人所有? (A)甲所有(B)乙所有(C)甲乙二人依價值比例共有  (D)甲、乙二人平均共有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96 年 - 96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人事行政、經建行政#15329答案:A甲為名剪紙家,某日到郊外遊玩,一時興起欲為創作,乃取乙寫生練習之畫紙創作,該剪紙作品價值不凡,其所有權誰屬?(A)屬於材料所有人乙(B)屬於加工人甲(C)由甲乙公同共有(D)由甲乙依增加價值及紙張本來價值之比例分別共有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99 年 - 99年 地方政府五等法學大意#4011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