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兒】評論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刑法》第23條八年前從海軍陸戰隊退役、具有武術訓練基礎的屋主說,日前他和懷孕八月的妻子返家時,赫然發現有人躲在廁所裡。屋主用力撞門,發現一名身形比他還高大的男子躲在裡面,並朝屋主攻擊。屋主和該名男子扭打成一團,情急之下,徒手將對方制服勒暈。警察趕到後,發現該名男子陷入昏迷,趕緊送醫,但男子仍回天乏術。該男子疑似闖空門行竊,卻被強力反抗的屋主失手勒死,鬧出人命。警方認為男子侵入住宅意圖行竊,固然不對,但屋主卻因此過失致人於死,「防衛過當」,將屋主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