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下列何者為公司制期貨交易所得為之行為?
(A)發行無記名股票
(B)於章程中限制股東最低出資額
(C)遴選非股東之相關專家擔任董事
(D)於章程中限制股票轉讓之數量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高涵謙】評論

董事中至少應有四分之一由非會員之有關專家擔任之,其中半數由主管機關指派,餘由董事會遴選,經主管機關核定後擔任之;其遴選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