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民法第4條規定,關於一定之數量,同時以文字及號碼表示者,其文字與號碼有不符合時,如法院不能決定何者為當事人之原意,應以何為準?
(A)號碼
(B)文字
(C)習慣
(D)法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