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除中華郵政公司外,何人得以遞送具通信性質文件為業?
(A)經交通部許可者
(B)受中華郵政公司委託者
(C)經運輸公會同意者
(D)任何人均不得以此為業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81542
統計:A(131),B(8186),C(30),D(93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郵政法48條、第二章 郵費及郵票、信函(郵政法+郵件處理規則)
用户評論
【用戶】Zoe Lin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郵政法第六條 除中華郵政公司及受其委託者外,無論何人,不得以遞送信函、明信片或其他具有通信性質之文件為營業。
【用戶】土豆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六 條 除中華郵政公司及受其委託者外,無論何人,不得以遞送信函、明信片或其他具有通信性質之文件為營業。 運送機關或運送業者,除附送與貨物有關之通知外,不得為前項郵件之遞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