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Nana Yang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根據兒福聯盟所發表的一篇「何為兒童權利公約」中的分類:從性質上來看可分為兩類: 基本權利: 包括生存權、人身自由權、人格權、受教育權、平等權、隱私權等 , 與成人的基本人權是完全相同的。 特殊權利: 包括受撫育權、父母保護權、家庭成長權、優先受助權、減免刑責權、 遊戲權…等,是針對兒童身心發展的需要,及兒童應受到特別照顧、 保護等考慮之兒童權利。 從內容上來看可分為三類: 生存的權利: 如充足的食物、居所、清潔的飲水及基本的健康照顧。 受保護的權利: 如免於受虐待、疏忽、剝削及在危難、戰爭中優先獲得保護。 發展的權利: 如擁有安全的環境,藉由教育、遊戲、良好的健康照顧及社會、 宗教、文化參與的機會,使兒童獲得健全均衡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