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ty Pazo】評論
§131第1項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萬元以下罰金。
【天天】評論
中了O_o43 關於刑法上公務員瀆職罪章之各罪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公務員雖期約賄賂,但只要沒有實際收到賄款,即不成立犯罪 (B)公務員雖收受賄款,但只要不從事違背職務之行為,即不成立犯罪 (C)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因無積極行為,故不成立犯罪 (D)公務員圖利國庫,不成立圖利罪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106 年 - 106年鐵路特考佐級- 法學大意#62435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