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9.保護令分成三種:(1)緊急保護令(2)暫時保護令(3)通常保護令,保護內容包括禁止施暴令與遠離令。所以說(A)依照保護令防制法的規定(B)保護令是由立法院核發的命令(C)施暴者如果違反保護令的規

【評論內容】

(A)依照保護令防制法的規定

家庭暴力防治法 

(B)保護令是由立法院核發的命令

法院

(C)施暴者如果違反保護令的規定,可處以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評論主題】The Chinese New Year is _______ . We’d better do the shopping as soon as possible. (A) around the co

【評論內容】

這個片語字面上的意思是”就在轉角處”,...

【評論主題】20 We decided to take a holiday in Japan ______ a change.(A) at (B) for (C) under (D) with

【評論內容】

是宏典的嗎 我的也寫d 還是2016出版的 所以還是照錯的意思嗎ㄏㄏ

【評論主題】18 Why ______ take the train to Taichung? It will take you only about two hours.(A) should (B) about

【評論內容】

英文Why not的意思為「為什麼★...」,...

【評論主題】【題組】45 Which of the following is NOT how Dr. Bernardi found out the way in which people responded to

【評論內容】A 追蹤人的心跳 呼吸Dr. Lucia☆☆ ...

【評論主題】10 甲對乙有於今年(下同)5月31日到期之買賣價金金錢債權,乙對甲有於6月30日到期之消費借貸金錢債權。甲於7月1日主張抵銷,乙於7月5日回覆同意甲之抵銷的主張。試問:因甲主張抵銷而消滅之債之關係,

【評論內容】

甲對乙有於今年(下同)5月31日到期之買賣價金金錢債權,乙對甲有於6月30日到期之消費借貸金錢債權。甲於7月1日主張抵銷,乙於7月5日回覆同意甲之抵銷的主張。試問:因甲主張抵銷而消滅之債之關係,於何時發生效力? 

(A)5月31日

(B)6月30日

(C)7月1日

(D)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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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民法概要- 101 年 - 101年 專技普考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民法概要)#9417

答案:B

第 334 條

二人互負債務,而其給付種類相同,並均屆清償期者,各得以其債務,與他方之債務,互為抵銷。但依債之性質不能抵銷或

依當事人之特約不得抵銷者,不在此限。

前項特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 335 條

抵銷,應以意思表示,向他方為之。其相互間債之關係,溯及最初得為抵銷時,按照抵銷數額而消滅。

前項意思表示,附有條件或期限者,無效。

【評論主題】在組織中,負責整合、協調、設計與控制的是那一次級系統?(A)結構(B)心理─社會(C)技術(D)管理

【評論內容】

(一) 結構的次級系統:係指組織中...

【評論主題】88888888

【評論內容】

承認之催告-意思通知

【評論主題】88888888

【評論內容】

民法第239 

甲(債務人)跟乙(債權人) 借了一頭乳牛 

約好是展示用的,不包括 收牛奶 

要還的時候 

乙就遲遲不來領 

假設乳牛一天可以產1桶牛奶 

這時候甲如果有幫他收牛奶,牛奶要給乙 

但是如果甲沒有替他收 

乙不可以說放你這三天要還給我三桶牛奶,了嗎? 

民法第241 

甲(債權人)跟乙(有交付不動產義務債務人)買房子 

要交屋時候約好時間到了甲遲遲都沒有出現 

這時候乙總不能空等在那 

他可以先打電話給甲說 我東西都搬走,人也離開(拋棄占有)了哦 

然後門鎖上 

【評論主題】10 甲對乙有於今年(下同)5月31日到期之買賣價金金錢債權,乙對甲有於6月30日到期之消費借貸金錢債權。甲於7月1日主張抵銷,乙於7月5日回覆同意甲之抵銷的主張。試問:因甲主張抵銷而消滅之債之關係,

【評論內容】

甲對乙有於今年(下同)5月31日到期之買賣價金金錢債權,乙對甲有於6月30日到期之消費借貸金錢債權。甲於7月1日主張抵銷,乙於7月5日回覆同意甲之抵銷的主張。試問:因甲主張抵銷而消滅之債之關係,於何時發生效力? 

(A)5月31日

(B)6月30日

(C)7月1日

(D)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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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民法概要- 101 年 - 101年 專技普考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民法概要)#9417

答案:B

第 334 條

二人互負債務,而其給付種類相同,並均屆清償期者,各得以其債務,與他方之債務,互為抵銷。但依債之性質不能抵銷或

依當事人之特約不得抵銷者,不在此限。

前項特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 335 條

抵銷,應以意思表示,向他方為之。其相互間債之關係,溯及最初得為抵銷時,按照抵銷數額而消滅。

前項意思表示,附有條件或期限者,無效。

【評論主題】34.下列題辭,何者正確?(A)頌祝岡陵-可用於女壽(B)詩詠好逑-可用於新婚(C)琴瑟友之-可用於畢業紀念冊(D)明德流徽-可用於祝賀競選獲勝

【評論內容】

「窈窕淑女,琴瑟友之。」意思是彈琴鼓瑟,與那個美好善良的女子友好親近。後用「琴瑟友之」表示對心上人的積極追求。用於祝賀結婚的題辭。

【評論主題】10 甲對乙有於今年(下同)5月31日到期之買賣價金金錢債權,乙對甲有於6月30日到期之消費借貸金錢債權。甲於7月1日主張抵銷,乙於7月5日回覆同意甲之抵銷的主張。試問:因甲主張抵銷而消滅之債之關係,

【評論內容】

甲對乙有於今年(下同)5月31日到期之買賣價金金錢債權,乙對甲有於6月30日到期之消費借貸金錢債權。甲於7月1日主張抵銷,乙於7月5日回覆同意甲之抵銷的主張。試問:因甲主張抵銷而消滅之債之關係,於何時發生效力? 

(A)5月31日

(B)6月30日

(C)7月1日

(D)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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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民法概要- 101 年 - 101年 專技普考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民法概要)#9417

答案:B

第 334 條

二人互負債務,而其給付種類相同,並均屆清償期者,各得以其債務,與他方之債務,互為抵銷。但依債之性質不能抵銷或

依當事人之特約不得抵銷者,不在此限。

前項特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 335 條

抵銷,應以意思表示,向他方為之。其相互間債之關係,溯及最初得為抵銷時,按照抵銷數額而消滅。

前項意思表示,附有條件或期限者,無效。

【評論主題】34.下列題辭,何者正確?(A)頌祝岡陵-可用於女壽(B)詩詠好逑-可用於新婚(C)琴瑟友之-可用於畢業紀念冊(D)明德流徽-可用於祝賀競選獲勝

【評論內容】

「窈窕淑女,琴瑟友之。」意思是彈琴鼓瑟,與那個美好善良的女子友好親近。後用「琴瑟友之」表示對心上人的積極追求。用於祝賀結婚的題辭。

【評論主題】39 下列有關諺語涵義的說明,最正確的是:(A)尺有所短,寸有所長:喻天生我材必有用(B)才說嘴,就打了嘴:喻不知輕重,自討苦吃(C)守著多大碗兒,吃多大的飯:喻謀事在人,成事在天(D)失之東隅,收之

【評論內容】

考選部沒有更改過答案,答案只有D

如果真的要申訴的話 教甄考過的題目可以拿去申訴嗎?學測的也可以?

下列以事物為喻的諺語,其涵義敘述正確的選項是: 

(A)失之東隅,收之桑榆:喻在這一方面失敗,在另一方面取得成果 

(B)尺有所短,寸有所長:比喻天生我材必有用 

(C)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比喻做事要有恆心 

(D)項莊舞劍,意在沛公:比喻意圖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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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學測,指考)◆國文- 詞語、成語、歇後語的辨識與應用能力#10787

答案:A

我們常聽人說:「尺有所短,寸有所長。」下列語句寓意與之最接近的是哪一選項? 

(A)天生我材必有用。(李白〈將進酒〉) 

(B)不識廬山真面目。(蘇軾〈題西林壁〉) 

(C)不積蹞步,無以至千里。(《荀子...

【評論主題】14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之規定,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等社會福利工作,對於社會救助和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如何編列?(A)跨年編列 (B)優先編列 (C)核

【評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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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24 甲夫、乙妻生二子為 A、B;於民國 102 年 2 月 20 日,甲立自書遺囑一份;102 年 6 月 6 日,甲另立公證遺囑一份。甲具立遺囑之能力。設甲於 103 年 4 月 14 日死亡。下

【評論內容】

甲夫、乙妻生二子為 A、B;於民國 102 年 2 月 20 日,甲立自書遺囑一份;102 年 6 月 6 日,甲另立公證 遺囑一份。甲具立遺囑之能力。設甲於 103 年 4 月 14 日死亡。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設甲所立之遺囑,均符合遺囑之法定要件;102 年 6 月 6 日,甲另立之公證遺囑,自 103 年 4 月 14 日 甲死亡時發生效力 

--遺囑自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

(B)甲之自書遺囑,除應親自簽名外,應有二個以上證人之簽名 

--自書遺囑者,應自書遺囑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有增減、塗改,應註明增減、塗改之處所及字數,另行簽名。

--公證遺囑,應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

--代筆遺囑,由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

(C)甲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

【評論主題】20 下列關於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之敘述,何者正確?(A)不能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者,推定為婚前財產(B)無論婚前財產或婚後財產,均應列入剩餘財產分配範圍(C)婚前財產而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仍為

【評論內容】

下列關於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之敘述,何者正確? 

(A)不能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者,推定為婚前財產 --婚後財產

(B)無論婚前財產或婚後財產,均應列入剩餘財產分配範圍 

(C)婚前財產而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仍為婚前財產;婚前財產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範圍 

(D)婚前財產而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視為婚後財產;婚前財產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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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106 年 - 10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民法#63516

答案:D

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

不能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者,推定為婚後財產;

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

夫或妻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視為婚後財產。

夫妻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後,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改用法定財產制者,其改用前之財產視為婚前財產

【評論主題】15 甲為擔保其對乙之債務,將甲、丙分別共有之不動產中甲的應有部分移轉登記與乙,使乙在不超過擔保之目的範圍內取得擔保物所有權之應有部分。於此情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乙間之約定及移轉不動產登

【評論內容】

擔保信託乃信託行為之一種,又稱信託的擔保讓與,係指債務人為擔保其債務,將擔保物所有權移轉於債權人(乙),而使債

權人(乙)在不超過擔保目的範圍內,取得擔保物所有權,債權清償後,該擔保物即應返還於債務人;債務不履行時,債權人

得將擔保物變賣或估價而就該價金受清償者而言。為免債權人逾越擔保之目的行使所有權,因此,當事人間通常均定有信託

約款以限制彼此間權利義務關係。

【評論主題】11 下列關於租賃契約之敘述,依實務見解何者錯誤?(A)租賃契約為諾成契約,不以押金之交付為其要件(B)押租金契約為要物契約,以金錢之交付為其要件(C)租賃契約為負擔行為,不以出租人對於租賃物有所有權

【評論內容】

負擔行為,稱作債權行為或著是債務行為,負擔行為有一個非常非常重要的特徵,就是因為負擔行為的作成,會使債務人負有給付的義務,基於一個有效成立的買賣契約,能使出賣人與買受人都負有義務,所以買賣契約是負擔行為的一種。

下列何者為負擔行為: 

(A)債務承擔 

(B)債務免除 

(C)債權讓與 

(D)不良債權之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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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法學知識- 98 年 - 098年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法緒篇#4560

答案:D

最高法院民事判例64年台上字第424號租賃契約,係以當事人約定,一方以物租與他方使用收益,他方支付租金而成立,並不以出租人對於租賃物有所有權為要件。

【評論主題】6 下列關於幫助他人為侵權行為之敘述,何者錯誤?(A)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B)幫助行為必須具有不法性(C)幫助行為限於故意行為(D)幫助行為與損害間必須具有因果關係

【評論內容】

數人因共同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依法應負連帶賠償責任,苟各行為人之過失均為其所生損害之共同原因,即所謂行為關連共同,亦足成立共同侵權行為。

民事上之共同侵權行為與刑事上之共同正犯,其構成要件並不完全相同,共同侵權行為人間不以有意思聯絡為必要,若行為關連共同,亦足成立共同侵權行為。又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二項所謂視為共同行為人之幫助人,係指以積極的或消極的行為,對實施侵權行為人予以助力,促成其侵權行為之實施者而言。」上開判例意義在於應負共同侵權行為人之範圍,因此依我國實務及學說見解(如司法院例變字第1號及上開判),此條共同行為人祇要為損害共同原因者,客觀加害行為具有客體關連性,不以主觀具有共同意思聯絡及行為分擔為必要。

【評論主題】8 下列何者,非屬於不當得利請求權之成立要件?(A)受損人受有損害 (B)受益人受有利益(C)受益與受損之間有因果關係 (D)受益人須明知無法律上原因而受利益

【評論內容】

1. 要件:

(1) 無法律上原因:自始無法律上原因,或嗣後無法律上原因。

(2) 一方受有利益:包括現存財產增加或財產應減少而未減少。

(3) 他方受有損害:包括現存財產減少或財產應增加而未增加。

(4) 利益與損害間有直接因果關係:二者須基於同一事實。

2. 效力:不當得利之人應返還其利益。

【評論主題】5 下列何者,不屬於絕對權?(A)著作權 (B)抵押權 (C)債權 (D)農育權

【評論內容】

絕對權又稱對世權

相對權又稱對人權

【評論主題】3 社團之下列事項,何者無須經過總會之決議?(A)變更章程 (B)任免董事及監察人(C)監督董事及監察人職務之執行 (D)社員退社

【評論內容】

社團以總會為最高機關。

左列事項應經總會之決議:

一、變更章程。

二、任免董事及監察人。

三、監督董事及監察人職務之執行。

四、開除社員。但以有正當理由時為限。

【評論主題】12莎士比亞:「斧頭雖小,但經多次劈砍,終能將一棵最堅硬的橡樹砍倒。」 下列選項,最接近上文旨意的是:(A)譬如為山,未成一簣,止,吾止也(B)博觀而約取,厚積而薄發,吾告子止於此矣(C)百戰百勝,不

【評論內容】

原文第一段:曷嘗觀於富人之稼乎?其田美而多,其食足而有餘。其田美而多,則可以更休,而地方得完。其食足而有餘,則種之常不後時,而斂之常及其熟。故富人之稼常美,少秕而多實,久藏而不腐。白話:您何曾見過富人家種莊稼麼?他們的地又好又多,他們的糧食足且有餘。因為地又好又多,所以可以輪流休耕,土地亦可得到完善的恢復。因為糧食足且有餘,所以下籽,往往不需要跟著時節(不急),而收割,則能待莊稼熟透之後。也因此,富人家的莊稼總是好的,顆粒大都很飽滿,很少有癟的,儲藏很久卻不腐壞。原文第二段:今吾十口之家,而共百畝之田,寸寸而取之,日夜以望之,鋤耰銍艾,相尋於其上者如魚鱗,而地力竭矣。種之常不及時,而斂之常不待...

【評論主題】44.關於「刑事程序法上的訴訟障礙事由(免訴權)」與「刑事實體法上的免責事由(免責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憲法第73條:「立法院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係屬「刑事程序法上

【評論內容】

第50條(言論免責權及例外)

  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開會時,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對於有關會議事項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外不負責任。但就無關會議事項所為顯然違法之言論,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18 甲於其所有之 A 土地上建有一棟房屋 B,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 B 係甲將 A 土地設定普通抵押權予乙後甲所建,當乙屆期未獲清償者,乙於必要時,得將 B 併付拍賣(B) B 係甲將 A 土

【評論內容】

第 877-1 條

以建築物設定抵押權者,於法院拍賣抵押物時,其抵押物存在所必要之權

利得讓與者,應併付拍賣。但抵押權人對於該權利賣得之價金,無優先受

清償之權。

【評論主題】2 2.「蝸牛角上爭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隨富隨貧且歡樂,不開口笑是癡人。」本詩呈現出的生命意趣與下列那一首詩歌最相近?(A)人生寄一世,奄忽若飈塵。何不策高足,先據要路津(B)行到水窮處,坐看雲起時

【評論內容】

「蝸牛角上爭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之句,語出:白居易《對酒詩》 

蝸牛角上爭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 

隨富隨貧且隨喜,不開口笑是痴人。 

【語譯 】 

在做人處事上頭,不要只為了名、為了利而爭戰不休,你看看那蝸牛的兩角似是有的,而其一旦轉瞬內收之後就不復見了﹔同樣地,存在於世間的一切事物總是似有似無的在轉眼之間就會消失不見了。 

我們出生於此一世界當中的寄時歲月,就有如雙石在碰撞之間所生起的火花一樣之短暫。而寄居此身於這一世界的我們,就必須清楚且明白的去了解「時間於我們真是太短暫了」,而在那麼短暫的時間當中,我們又有什麼可去爭執的呢? 

不管你今生是富有、貧窮﹔然而,即便貧窮或者富有,你都要能夠懂得知足常...

【評論主題】15 依司法院釋字第 391 號解釋,有關立法院預算審議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預算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性質上屬於措施性法律(B)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C)立法院不

【評論內容】

關於立法院預算案之審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依司法院釋字第 264 號解釋之意旨,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旨 在防止政府預算膨脹,致增人民之負擔 

(B)依司法院釋字第 391 號解釋之意旨,基於民主憲政之原理,預算案必須由立法機關審議通過而具 有法律之形式,稱之為個別性法律,以有別於通常意義之法律 --措施性法律

(C)依司法院釋字第 391 號解釋之意旨,立法院得對預算案為合理之刪減,得比照審議法律案之方式 逐條逐句增刪修改,而對各機關所編列預算之數額,在款項目節間移動增減,並追加或削減原預 算之項目 --不得

(D)依司法院釋字第 520 號解釋之意旨,主管機關依職權停止法定預算中部分支出項目之執行一律...

【評論主題】14 下列有關法律對於人的效力之敘述,何者正確?(A)總統犯內亂罪或外患罪,不受任何追訴(B)陸海空軍刑法原則上適用現役軍人及退役人員(C)國會議員依法受言論免責和不受逮捕權之保障(D)外國使節於返回

【評論內容】

第 52 條 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

--

第1條(現役軍人之適用)

  現役軍人犯本法之罪者,依本法處罰。

第2條(非現役軍人之適用)

  非現役軍人於戰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適用本法之規定處罰: 

  一、犯第十六條之罪。 ................

--

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憲法第七十四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

治外法權係基於國際法,特定人士於本國領域內的犯罪行為不受本國法律規範,國際上認為享有治外法權者,主要有以下三者:

1.      外國元首:國際法上認為應邀到訪的外國元首及其同行家屬與隨從,皆享有外交豁免權。

2.      外國使節:外國駐本國的大使、公使、領事等按國際慣例皆享有外交豁免權。

【評論主題】6.1.曲突徙薪 ②一言憤事 ③大相勁庭 ④白璧微遐 ⑤同仇敵愾 6.率爾操觚 上列成語沒有錯別字的是: (A)1③⑤ (B)②③④ (C)②④6 (D)1⑤6

【評論內容】

曲突徙薪:曲:彎;突:煙囪;徒:遷移;薪:柴草。把煙囪改建成彎的,把灶旁的柴草搬走。比喻事先採取措施,才能防止災禍。

一言「僨」事:僨(ㄈㄣ丶),敗壞。指一句不適當,足以使整件事情敗壞。

大相「逕」庭:兩者截然不同,相去甚遠。

白璧微「瑕」:潔白的璧上有小斑點。比喻很的人或事還有小缺點,帶有惋惜的意味。

率爾操觚:觚(ㄍㄨ),古代書寫的木。形容文思捷速,不加思索,揮筆成文。亦比喻不多考慮,輕率作文。

【評論主題】閱讀下文,回答1.至4.題 莊周家貧,故往貸粟於監河侯。監河侯曰:「諾。我將得邑金,將貸子三百金, 可乎?」莊周忿然作色曰:「周昨來,有中道而呼者。周顧視,車轍中有鮒魚焉。周 問之曰:『鮒魚來!子何為

【評論內容】

莊周家貧,故往貸粟於監河侯。監河侯曰:「諾。我將得邑金,將貸子三百金,可乎?」

莊周忿然作色曰:「周昨來,有中道而呼者。周顧視車轍中,有鮒魚焉。周問之曰:『鮒魚來!子何為者耶?』對曰:『我,東海之波臣也。君豈有斗升之水而活我哉?』周曰:『諾,我且南游吳越之王,激西江之水而迎子,可乎?』鮒魚忿然作色曰:『吾失我常與,我無所處。我得斗升之水然活耳,君乃言此,曾不如早索我於枯魚之肆!』」

        莊周家境很窮,於是前往監河侯那裡借糧食。監河侯回答說:「不問題!等我將來收到封邑的租賦,就借給你三百鎰,可以嗎?」

        莊周一聽,很氣憤,沉著臉色說:「昨天來的時候,途中傳來呼救的聲音,我回頭一看,見...

【評論主題】3、下列何句的意思與「蹉跎莫遣韶光老」「不同」?(A)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B)山中無甲子,寒盡不知年(C)莫等閒,白了少年頭,空悲切(D)花開堪折直須折,莫待無花空折枝。

【評論內容】

 描寫美猴王孫悟空雖然在水簾洞中過著「山中無甲子,寒盡不知年」的快樂生活,寒來暑往,不知不覺中,年復一年。亦可用來說明花果山上的生活逍遙自在,無憂無慮。

勸君莫惜金縷衣,勸君惜取少年時。 

花開堪折直須折,莫待無花空折枝。 

翻譯: 勸你不要只憐惜那華麗的金縷衣,還是要多多珍惜眼前的 

青春時光。花兒盛開到能折的時候,就不要猶豫地折下來,別等 

到花謝了,才去攀折那空無一物的枝枒。 

詩人感嘆人生短促,故作此詩勸人把握時光。青春一去不復返, 

應該好好把握,努力充實。詩人以花作為譬喻,花兒盛開時,就 

要攀折,莫要等到花謝空折枝,人生不也和花一樣嗎?錯過機 

會,就只有徒然悲傷。 

這是一首相當知名的詩,常被引用在勸人珍惜時光,

【評論主題】2.陶淵明〈讀山海經〉:「夸父誕宏志,乃與日競走!俱至虞淵下,似若無勝負。神力既殊妙,傾河焉足有?餘迹寄鄧林,功竟在身後。」本詩對夸父最主要的評價為:(A)荒誕不經,不自量力 (B)神力無窮

【評論內容】

陶淵明〈讀山海經〉詩曰:「夸父誕宏志,乃與日競走。俱至虞淵下,似若無勝負。神力既殊妙, 傾河焉足有。餘跡寄鄧林,功竟在身後。」下列有關詩人對夸父評價的分析,何者正確? 

(A)批判夸父行為荒誕,不予苟同 

(B)評斷夸父與日競走,必定慘遭失敗 

(C)歌頌夸父擁有神力,河水不足以抵擋去路 

(D)肯定夸父其杖化為鄧林,可見成敗不可只看眼前

關於甲、乙兩詩的敘述,錯誤的選項是: 甲、夸父誕宏志,乃與日競走;俱至虞淵下,似若無勝負。神力既殊妙,傾河 焉足有!餘跡寄鄧林,功竟在身後。 乙、精衛銜微木,將以填滄海。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同物既無慮,化去 不復悔。徒設在昔心,良晨詎可待! 

(A)歌詠的對象都是出自山海經裡的悲劇英雄...

【評論主題】12.甲男與十八歲女友於情人節當晚兩人情不自禁地發生性行為,惟從此以後,甲整天惶恐不安,因為其誤以為,只要與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即屬犯罪,深怕女友之父母提告。問甲之此等誤會,在刑法學理上係屬於下列何種

【評論內容】

甲近日因冷氣機滴水問題與樓上鄰居乙發生口角。某日深夜,甲為了洩憤,趁四下無人,拿起地上石塊,朝乙家窗戶玻璃砸去,此時適逢乙家瓦斯管線破裂,致使乙家原本瀰漫的瓦斯得以散發到屋外,因而救了正在沈睡中的乙全家人之性命。此等情形乃屬於刑法學理所稱之: 

(A)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B)反陎的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272 

(C)禁止錯誤 

(D)反陎的禁止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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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刑法- 刑法題庫1001-2000-10#6515

答案:B

便衣刑警甲當街追捕通緝犯乙,惟乙大喊搶劫,路人丙聽到,誤以為甲要搶劫乙之財物,乃見義勇為持棍棒追擊甲,甲因而受傷。丙之誤認情形乃刑法學理上所謂的: 

(A)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B)容許錯誤 

(C)構成要件錯誤 

(D)禁止錯...

【評論主題】10 甲對乙有於今年(下同)5月31日到期之買賣價金金錢債權,乙對甲有於6月30日到期之消費借貸金錢債權。甲於7月1日主張抵銷,乙於7月5日回覆同意甲之抵銷的主張。試問:因甲主張抵銷而消滅之債之關係,

【評論內容】

甲對乙有於今年(下同)5月31日到期之買賣價金金錢債權,乙對甲有於6月30日到期之消費借貸金錢債權。甲於7月1日主張抵銷,乙於7月5日回覆同意甲之抵銷的主張。試問:因甲主張抵銷而消滅之債之關係,於何時發生效力? 

(A)5月31日

(B)6月30日

(C)7月1日

(D)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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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民法概要- 101 年 - 101年 專技普考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民法概要)#9417

答案:B

第 334 條

二人互負債務,而其給付種類相同,並均屆清償期者,各得以其債務,與他方之債務,互為抵銷。但依債之性質不能抵銷或

依當事人之特約不得抵銷者,不在此限。

前項特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 335 條

抵銷,應以意思表示,向他方為之。其相互間債之關係,溯及最初得為抵銷時,按照抵銷數額而消滅。

前項意思表示,附有條件或期限者,無效。

【評論主題】34.下列題辭,何者正確?(A)頌祝岡陵-可用於女壽(B)詩詠好逑-可用於新婚(C)琴瑟友之-可用於畢業紀念冊(D)明德流徽-可用於祝賀競選獲勝

【評論內容】

「窈窕淑女,琴瑟友之。」意思是彈琴鼓瑟,與那個美好善良的女子友好親近。後用「琴瑟友之」表示對心上人的積極追求。用於祝賀結婚的題辭。

【評論主題】下列因給付而生之不當得利,何者得請求返還?(A)給付係為履行道德上之義務(B)債務人於未到期之債務,因清償而為給付(C)因清償債務而為給付,於給付時因過失而不知無給付之義務(D)因不法之原因而為給付者

【評論內容】

給付,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求返還:

一、給付係履行道德上之義務者。

二、債務人於未到期之債務因清償而為給付者。

三、因清償債務而為給付,於給付時明知無給付之義務者。

四、因不法之原因而為給付者。但不法之原因僅於受領人一方存在時,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4.熱鐵「烙」膚:

【評論內容】

解除契約是解除後,契約根本不存在;終止契約是契約是存在的,不過已經停止了。

【評論主題】七、文意字彙 (每題2分,共14分)36. Joe and I are in the s_________ class. We are in Class 112.

【評論內容】

(A) 「不當得利」係一種有名契約,屬於各種債之類型之一~錯誤~解析:「不當得利」為「債之發生」的原因,不是「各種之債」之類型(各種之債之類型,例如買賣、贈與、承攬、委任、借貸、保證...),例如,因被詐欺而為「買賣」,買受人撤銷意思表示後,接下來才有「不當得利」的問題。

在法律上有加以規定其名稱的契約稱為「有名契約」,亦稱為「典型契約」,我民法債編第二章各種之債中,所列的有名契約,計有:買賣、互易、交互計算、贈與、租賃、借賃、雇傭、承攬等等;另外,其他法律所規定的契約亦為有名契約,例如海商法所規定各種運送契約,保險法所規定的保險契約,均屬有名契約;上述有名契約以外,而法律未加以規定者,則稱為「無名契約」...

【評論主題】73.我國行政學鼻祖張金鑑於民國二十四年所著第一本有關公共行政論著為:(A)行政學典範(B)行政學原理(C)行政學之理論與實際(D)行政學之研究

【評論內容】

我國行政學鼻祖,一直以為他是台灣人欸

結果是中國人

原來他兒子是張潤書 O.o

【評論主題】社會規範當中,何者最具理想性:(A)道德(B)風俗(C)法律(D)習慣

【評論內容】

法律是最低度的道德,社會中,有兩個部份,一個為道德所規範〈也就是良心〉一個為法律所規範〈制裁〉,兩者之間僅有一小部分重疊,例如:殺人,需為法律所 制裁亦應受道德良心之譴責,但未婚性行為並不會受法律所制裁,道德卻不允許,未戴安全帽,須接受法律制裁但道德卻無規範。

【評論主題】二、假設某學校資料庫如下:Course (CID, NAME, DEPT) // 課程 (課程代號,課程名稱,系名)Classroom (RID, LOCATION, TYPE) // 教室 (教室編

【評論內容】

依據公民投票法之規定,下列有關地方性公民投票之敘述,何者正確? (A)公民投票案提案人數與連署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地方行政首長選舉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一與百分之一以上 

公民投票案提案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直轄市長、縣 (市) 長選舉選 舉人總數千分之五以上。公民投票案連署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直轄市長、縣 (市) 長選舉選 舉人總數百分之五以上。

(B)地方性公民投票之主管機關為直轄市政府與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則否 

全國性公民投票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

地方性公民投票之主管機關為直轄市政府、縣 (市) 政府。(C)投票人數未達有選舉權者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者,即為否決 

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 (市)...

【評論主題】三、某一農田區其位於筆直道路邊上的界址點該如何測定其坐標?試說明之。(20 分)

【評論內容】

法院判決送達後,當事人若不服第一審法院判決,可向第二審法院提起救濟之程序,是為下列何者?

(A)抗告

(B)再審

(C)重新審理

(D)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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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92 年 - 092年 第二次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五等#3182

答案:D

【評論主題】3、下列何句的意思與「蹉跎莫遣韶光老」「不同」?(A)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B)山中無甲子,寒盡不知年(C)莫等閒,白了少年頭,空悲切(D)花開堪折直須折,莫待無花空折枝。

【評論內容】

 描寫美猴王孫悟空雖然在水簾洞中過著「山中無甲子,寒盡不知年」的快樂生活,寒來暑往,不知不覺中,年復一年。亦可用來說明花果山上的生活逍遙自在,無憂無慮。

勸君莫惜金縷衣,勸君惜取少年時。 

花開堪折直須折,莫待無花空折枝。 

翻譯: 勸你不要只憐惜那華麗的金縷衣,還是要多多珍惜眼前的 

青春時光。花兒盛開到能折的時候,就不要猶豫地折下來,別等 

到花謝了,才去攀折那空無一物的枝枒。 

詩人感嘆人生短促,故作此詩勸人把握時光。青春一去不復返, 

應該好好把握,努力充實。詩人以花作為譬喻,花兒盛開時,就 

要攀折,莫要等到花謝空折枝,人生不也和花一樣嗎?錯過機 

會,就只有徒然悲傷。 

這是一首相當知名的詩,常被引用在勸人珍惜時光,

【評論主題】2.陶淵明〈讀山海經〉:「夸父誕宏志,乃與日競走!俱至虞淵下,似若無勝負。神力既殊妙,傾河焉足有?餘迹寄鄧林,功竟在身後。」本詩對夸父最主要的評價為:(A)荒誕不經,不自量力 (B)神力無窮

【評論內容】

陶淵明〈讀山海經〉詩曰:「夸父誕宏志,乃與日競走。俱至虞淵下,似若無勝負。神力既殊妙, 傾河焉足有。餘跡寄鄧林,功竟在身後。」下列有關詩人對夸父評價的分析,何者正確? 

(A)批判夸父行為荒誕,不予苟同 

(B)評斷夸父與日競走,必定慘遭失敗 

(C)歌頌夸父擁有神力,河水不足以抵擋去路 

(D)肯定夸父其杖化為鄧林,可見成敗不可只看眼前

關於甲、乙兩詩的敘述,錯誤的選項是: 甲、夸父誕宏志,乃與日競走;俱至虞淵下,似若無勝負。神力既殊妙,傾河 焉足有!餘跡寄鄧林,功竟在身後。 乙、精衛銜微木,將以填滄海。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同物既無慮,化去 不復悔。徒設在昔心,良晨詎可待! 

(A)歌詠的對象都是出自山海經裡的悲劇英雄...

【評論主題】12.甲男與十八歲女友於情人節當晚兩人情不自禁地發生性行為,惟從此以後,甲整天惶恐不安,因為其誤以為,只要與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即屬犯罪,深怕女友之父母提告。問甲之此等誤會,在刑法學理上係屬於下列何種

【評論內容】

甲近日因冷氣機滴水問題與樓上鄰居乙發生口角。某日深夜,甲為了洩憤,趁四下無人,拿起地上石塊,朝乙家窗戶玻璃砸去,此時適逢乙家瓦斯管線破裂,致使乙家原本瀰漫的瓦斯得以散發到屋外,因而救了正在沈睡中的乙全家人之性命。此等情形乃屬於刑法學理所稱之: 

(A)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B)反陎的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272 

(C)禁止錯誤 

(D)反陎的禁止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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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刑法- 刑法題庫1001-2000-10#6515

答案:B

便衣刑警甲當街追捕通緝犯乙,惟乙大喊搶劫,路人丙聽到,誤以為甲要搶劫乙之財物,乃見義勇為持棍棒追擊甲,甲因而受傷。丙之誤認情形乃刑法學理上所謂的: 

(A)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B)容許錯誤 

(C)構成要件錯誤 

(D)禁止錯...

【評論主題】10 甲對乙有於今年(下同)5月31日到期之買賣價金金錢債權,乙對甲有於6月30日到期之消費借貸金錢債權。甲於7月1日主張抵銷,乙於7月5日回覆同意甲之抵銷的主張。試問:因甲主張抵銷而消滅之債之關係,

【評論內容】

甲對乙有於今年(下同)5月31日到期之買賣價金金錢債權,乙對甲有於6月30日到期之消費借貸金錢債權。甲於7月1日主張抵銷,乙於7月5日回覆同意甲之抵銷的主張。試問:因甲主張抵銷而消滅之債之關係,於何時發生效力? 

(A)5月31日

(B)6月30日

(C)7月1日

(D)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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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民法概要- 101 年 - 101年 專技普考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民法概要)#9417

答案:B

第 334 條

二人互負債務,而其給付種類相同,並均屆清償期者,各得以其債務,與他方之債務,互為抵銷。但依債之性質不能抵銷或

依當事人之特約不得抵銷者,不在此限。

前項特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 335 條

抵銷,應以意思表示,向他方為之。其相互間債之關係,溯及最初得為抵銷時,按照抵銷數額而消滅。

前項意思表示,附有條件或期限者,無效。

【評論主題】34.下列題辭,何者正確?(A)頌祝岡陵-可用於女壽(B)詩詠好逑-可用於新婚(C)琴瑟友之-可用於畢業紀念冊(D)明德流徽-可用於祝賀競選獲勝

【評論內容】

「窈窕淑女,琴瑟友之。」意思是彈琴鼓瑟,與那個美好善良的女子友好親近。後用「琴瑟友之」表示對心上人的積極追求。用於祝賀結婚的題辭。

【評論主題】下列因給付而生之不當得利,何者得請求返還?(A)給付係為履行道德上之義務(B)債務人於未到期之債務,因清償而為給付(C)因清償債務而為給付,於給付時因過失而不知無給付之義務(D)因不法之原因而為給付者

【評論內容】

給付,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求返還:

一、給付係履行道德上之義務者。

二、債務人於未到期之債務因清償而為給付者。

三、因清償債務而為給付,於給付時明知無給付之義務者。

四、因不法之原因而為給付者。但不法之原因僅於受領人一方存在時,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4.熱鐵「烙」膚:

【評論內容】

解除契約是解除後,契約根本不存在;終止契約是契約是存在的,不過已經停止了。

【評論主題】七、文意字彙 (每題2分,共14分)36. Joe and I are in the s_________ class. We are in Class 112.

【評論內容】

(A) 「不當得利」係一種有名契約,屬於各種債之類型之一~錯誤~解析:「不當得利」為「債之發生」的原因,不是「各種之債」之類型(各種之債之類型,例如買賣、贈與、承攬、委任、借貸、保證...),例如,因被詐欺而為「買賣」,買受人撤銷意思表示後,接下來才有「不當得利」的問題。

在法律上有加以規定其名稱的契約稱為「有名契約」,亦稱為「典型契約」,我民法債編第二章各種之債中,所列的有名契約,計有:買賣、互易、交互計算、贈與、租賃、借賃、雇傭、承攬等等;另外,其他法律所規定的契約亦為有名契約,例如海商法所規定各種運送契約,保險法所規定的保險契約,均屬有名契約;上述有名契約以外,而法律未加以規定者,則稱為「無名契約」...

【評論主題】73.我國行政學鼻祖張金鑑於民國二十四年所著第一本有關公共行政論著為:(A)行政學典範(B)行政學原理(C)行政學之理論與實際(D)行政學之研究

【評論內容】

我國行政學鼻祖,一直以為他是台灣人欸

結果是中國人

原來他兒子是張潤書 O.o

【評論主題】社會規範當中,何者最具理想性:(A)道德(B)風俗(C)法律(D)習慣

【評論內容】

法律是最低度的道德,社會中,有兩個部份,一個為道德所規範〈也就是良心〉一個為法律所規範〈制裁〉,兩者之間僅有一小部分重疊,例如:殺人,需為法律所 制裁亦應受道德良心之譴責,但未婚性行為並不會受法律所制裁,道德卻不允許,未戴安全帽,須接受法律制裁但道德卻無規範。

【評論主題】二、假設某學校資料庫如下:Course (CID, NAME, DEPT) // 課程 (課程代號,課程名稱,系名)Classroom (RID, LOCATION, TYPE) // 教室 (教室編

【評論內容】

依據公民投票法之規定,下列有關地方性公民投票之敘述,何者正確? (A)公民投票案提案人數與連署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地方行政首長選舉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一與百分之一以上 

公民投票案提案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直轄市長、縣 (市) 長選舉選 舉人總數千分之五以上。公民投票案連署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直轄市長、縣 (市) 長選舉選 舉人總數百分之五以上。

(B)地方性公民投票之主管機關為直轄市政府與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則否 

全國性公民投票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

地方性公民投票之主管機關為直轄市政府、縣 (市) 政府。(C)投票人數未達有選舉權者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者,即為否決 

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 (市)...

【評論主題】三、某一農田區其位於筆直道路邊上的界址點該如何測定其坐標?試說明之。(20 分)

【評論內容】

法院判決送達後,當事人若不服第一審法院判決,可向第二審法院提起救濟之程序,是為下列何者?

(A)抗告

(B)再審

(C)重新審理

(D)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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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92 年 - 092年 第二次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五等#3182

答案:D

【評論主題】26.甲與乙通謀虛偽買賣甲所有之 A 土地一筆,並將 A 地所有權移轉給乙,乙將 A 地出賣給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與乙所為之通謀虛偽意思表示效力未定(B)甲與乙所為之通謀虛偽買賣有效,但所有

【評論內容】

.甲與乙通謀虛偽買賣甲所有之 A 土地一筆,並將 A 地所有權移轉給乙,乙將 A 地出賣給丙。下列敘述 何者正確? (A)甲與乙所為之通謀虛偽意思表示效力未定 

---甲乙意思表示無效。

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無效。但不得以其 無效對抗善意第三人。 虛偽意思表示,隱藏他項法律行為者,適用關於該項法律行為之規定。

(B)甲與乙所為之通謀虛偽買賣有效,但所有權之移轉無效

 ----甲乙買賣契約「債權行為」無效,所有權移轉「物權行為」無效•

(C)乙與丙締結之買賣契約,需經甲之同意,該買賣契約始生效力 

(D)乙與丙締結之買賣契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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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19.有關民法上提存之陳述,下列何者錯誤?(A)債權人受領遲延,債務人難為給付時,清償人得將其給付物,為債權人提存之(B)提存應於清償地之法院提存所為之(C)提存標的物限於原給付物之提存,債務人不得將

【評論內容】

(A)第326條(提存之要件)債權人受領遲延,或不能確知孰為債權人而難為給付者,清償人得將其給付物,為債權人提存之。 

(B)第327條(提存之處所)提存應於清償地之法院提存所為之。

(C)第331條(提存價金1~拍賣給付物)給付物不適於提存,或有毀損滅失之虞,或提存需費過鉅者,清償人得聲請清償地之法院拍賣,而提存其價金。

(D)第328條(危險負擔之移轉)提存後給付物毀損滅失之危險,由債權人負擔,債務人亦無須支付利息,或賠償其孳息未收取之損害。

第329條(提存物之受取及受取之阻止) 債權人得隨時受取提存物。如債務人之清償,係對債權人之給付而為之者,在債權人未為對待給付,或提出相當擔保前,得阻止其受取提存物。 

【評論主題】4. 4.依甲、乙二詩的祝賀內容,選擇與之相應的題辭,何者正確?甲、梅花深處締良緣,修到今生不羨仙。律轉風和春意滿,催妝喜在賀年前。乙、瑞雪融開萼綠華,小春迨吉賦宜家。金昆新種連珠玉,錦繡初

【評論內容】

只羨鴛鴦不羨仙:只是羨慕能像鴛鴦一樣攜手同老,相伴終生。只要能這樣,就算是能做天上的神仙也不要。

仙耦齊齡:像神仙配偶般,同享高壽。

【評論主題】5. 5.「前日君家飲,昨日王家宴。今日過我廬,三日三會面。當歌聊自放,對酒交相勸。為我盡一杯,與君發三願。一願世清平,二願身強健。三願臨老頭,數與君相見。」(白居易〈贈夢得〉)此詩表達情感

【評論內容】

「前日君家飲,昨日王家宴。今日過我廬,三日三會面。當歌聊自放,對酒交相勸。為我盡 一杯,與君發三願。一願世清平,二願身強健。三願臨老頭,數與君相見。」

前天在你家對飲,昨天一起參加了王家的宴會,今天你又來拜訪我家,短短三天之間,你我就見了三次面。聽著歌,且讓我們放開胸懷,對著酒,更應該彼此勸飲。朋友啊,請你為我乾了這一杯,我要和你許下三個願望:第一個願望,希望人世清和太平;第二個願望,希望你我身體健康;第三個願望,希望年老的時候,我還能像現在這樣,時常與你相聚。

【評論主題】15 有關國家對於販賣、製造毒品者,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之規定,依司法院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該規定無違憲法第 23 條之規定,與憲法第 15 條生存權保障亦無牴觸(B)該規定已違背罪刑相當原則

【評論內容】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 476 號解釋之見解,生命權被定位於下列何種基本權? 

(A)訴訟權 

(B)生存權 

(C)言論自由 

(D)憲法第 22 條之概括基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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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106 年 - 司法特考/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64255

答案:B

【評論主題】9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下列何者不須以法律定之?(A)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 (B)關於國家各機關之組織者(C)關於機關內部之運作與管理者 (D)憲法明定應以法律定之者

【評論內容】

左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

一  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

二  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

三  關於國家各機關之組織者。

四  其他重要事項之應以法律定之者。

【評論主題】38 所謂權力的雙重傳遞現象(double transfer of power),係指下列何種現象?(A)官僚體制與其他政治間的一條可欲的民主線路 (B)公共行政與公共管理之間的功能互補現象(C)公民

【評論內容】

陳真的課本有嗎?覺得考試最難的就是 要如何在那麼厚一本書找到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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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107年行政學大意看這本就夠了

覺得這本好像有點厲害 有些找不到的都在這本找到,而且那段考出來的竟然還標色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