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依司法院釋字第 391 號解釋,有關立法院預算審議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預算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性質上屬於措施性法律
(B)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C)立法院不得在預算案之外,以委員提案方式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D)立法院得比照審議法律案之方式,逐條逐句增刪修改預算案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8
統計:A(3),B(4),C(11),D(29),E(0)

用户評論

【用戶】Altis0404

【年級】

【評論內容】D 解釋文 惟基於預算案與法律案性質不同,尚不得比照審議法律案之方式逐條逐句增刪修改,

【用戶】天天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關於立法院預算案之審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依司法院釋字第 264 號解釋之意旨,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旨 在防止政府預算膨脹,致增人民之負擔 (B)依司法院釋字第 391 號解釋之意旨,基於民主憲政之原理,預算案必須由立法機關審議通過而具 有法律之形式,稱之為個別性法律,以有別於通常意義之法律 --措施性法律(C)依司法院釋字第 391 號解釋之意旨,立法院得對預算案為合理之刪減,得比照審議法律案之方式 逐條逐句增刪修改,而對各機關所編列預算之數額,在款項目節間移動增減,並追加或削減原預 算之項目 --不得(D)依司法院釋字第 520 號解釋之意旨,主管機關依職權停止法定預算中部分支出項目之執行一律...

【用戶】Altis0404

【年級】

【評論內容】D 解釋文 惟基於預算案與法律案性質不同,尚不得比照審議法律案之方式逐條逐句增刪修改,

【用戶】天天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關於立法院預算案之審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依司法院釋字第 264 號解釋之意旨,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旨 在防止政府預算膨脹,致增人民之負擔 (B)依司法院釋字第 391 號解釋之意旨,基於民主憲政之原理,預算案必須由立法機關審議通過而具 有法律之形式,稱之為個別性法律,以有別於通常意義之法律 --措施性法律(C)依司法院釋字第 391 號解釋之意旨,立法院得對預算案為合理之刪減,得比照審議法律案之方式 逐條逐句增刪修改,而對各機關所編列預算之數額,在款項目節間移動增減,並追加或削減原預 算之項目 --不得(D)依司法院釋字第 520 號解釋之意旨,主管機關依職權停止法定預算中部分支出項目之執行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