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不死的流水小橋】評論
價值澄清法 價值澄清法是瑞斯(L. E. Raths)於1957年在美國紐約大學任教時所創導。其主要目的是在協助兒童察覺自己和他人的價值,並由此建立自己的價值體系。第一部份:價值澄清法的原理 壹、 價值澄清法的本質 瑞斯(1978)認為價值澄清法具下列四項重要的元素:一、 以生活為焦點 價值澄清法的第一步驟,是將人們的注意力置於指示他們所評價的事物的生活上。它們包括個體的行為、態度、目標、興趣、抱負、感受、信念或擔憂等。不管是個人內在的,或是社會性的論題,只要它是和個人、現實生活有關聯,就是價值澄清法的論題。二、 接納事實與既存的意見與立場 為求價值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