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劉品君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已屆滿規定使用年限之公務車輛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辦理強制報廢:(一)已依第一項規定辦理汰換。(二)須一次花費該車新購價值百分之十以上之大修費始可勉堪使用。(三)燃料消耗超過原廠規定百分之四十以上無法改善。(四)最近三年之維護費,平均每年超過該車新購價值百分之二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