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good40624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技工、工友(含駕駛)、臨時人員是否為中立法之適用或準用對象?不是。技工、工友(含駕駛)、臨時人員與各機關間僅屬私法僱傭關係,且所從事之業務屬事務、勞務性質,或非屬行使公權力之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等定期契約性質之業務為限,以及渠等人事管理亦為各機關權責,因此,中立法並未將是類人員列為適用或準用對象;又渠等中立事項,嗣經行政院於99年12月29日以院授人企字第0990071934號函頒「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工友及臨時人員辦理事務維持中立注意事項」,並於該注意事項第1點第2項規定,各機關應於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載明工友及臨時人員應遵守該注意事項及其他有關辦理事務維持中立之規定,並加強宣導。
【用戶】Doca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八、工友得加入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但不得介入黨政派系紛爭。 工友辦理事務時應維持中立,依據法令忠實執行職務,且不得從事下 列行為: (一)利用其身分或事務上之機會或方法,使他人加入或不加入政黨或 其他政治團體,或要求他人參加或不參加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有 關之選舉活動。 (二)於上班或服勤時間,從事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活動。 (三)利用其身分或事務上之機會或方法,為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擬 參選人要求、期約或收受金錢、物品或其他利益之捐助,或阻止 或妨礙他人為特定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擬參選人依法募款之活 動。 (四)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