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依土地法規定,租用基地建築房屋,應由出租人與承租人於契約成立後多久期間內,申請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為何種權利之登記?
(A)一個月,租賃權
(B)二個月,地上權
(C)一個月,典權
(D)二個月,質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25532
統計:A(7),B(87),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小法(已上榜)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土地法 第 102 條 租用基地建築房屋,應由出租人與承租人於契約訂立後二個月內,聲請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為地上權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