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 依民法第180條規定,給付,有哪些情形不得請求返還?
(A)因不法之原因而為給付者。但不法之原因僅於受領人一方存在時,不在此限
(B)債務人於未到期之債務因清償而為給付者
(C)給付係履行道德上之義務者
(D)因清償債務而為給付,於給付時不知無給付之義務者

參考答案

答案:A,B,C
難度:非常困難0.09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Zong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第180條(不得請求返還之不當得利)﹝1﹞...

【用戶】菜菜子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民法 第180條給★,★★★★★★★★,...

【用戶】Gi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D) 因清償債務而為給付,於給付時不知無給付之義務者三、因清償債務而為給付,於給付時明知無給付之義務者。

【用戶】Z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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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菜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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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Gi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D) 因清償債務而為給付,於給付時不知無給付之義務者三、因清償債務而為給付,於給付時明知無給付之義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