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1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35 號解釋,對警察勤務條例之敘述,下列何者為非?
(A)警察勤務條例僅為單純之組織法
(B)警察之任意臨檢無法律授權
(C)二年內應賦予警察人員執行勤務應付突發事故之權限
(D)警察勤務與比例原則有關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1087
統計:A(47),B(23),C(4),D(4),E(0)

用户評論

Yingchang Chu】評論

警察勤務條例規定警察機關執行勤務之編組及分工,並對執行勤務得採取之方式加以列舉,已非單純之組織法,實兼有行為法之性質。

Yingchang Chu】評論

現行警察執行職務法規有欠完備,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二年內依解釋意旨,且參酌社會實際狀況,賦予警察人員執行勤務時應付突發事故之權限,俾對人民自由與警察自身安全之維護兼籌並顧,通盤檢討訂定,併此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