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依憲法本文,關於中央與地方之權限規定,下列何者係由中央立法並執行,或交由省縣執行之事項?
(A)國防與國防軍事
(B)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
(C)教育制度
(D)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34043
統計:A(23),B(19),C(588),D(75),E(0)

用户評論

壹貳參】評論

第 108 條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 一 省縣自治通則。 二 行政區劃 。 三 森林、工礦及商業。 四 教育制度。 五 銀行及交易所制度。 六 航業及海洋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