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品牌為商品與服務所帶來的附加價值,稱之為:
(A)品牌識別(brand identity)
(B)品牌意義(brand meaning)
(C)品牌聯結(brand bonding)
(D)品牌權益(brand equity)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47416
統計:A(59),B(22),C(35),D(213),E(0)

用户評論

【用戶】WEI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Aaker(1991)提出品牌權益是聯結於品牌、品名和符號的資產和負債的集合,其可能增加或減少該產品或服務對公司的和消費者的價值。Farquhar(1989)認為品牌權益是品牌賦予實體產品的附加價值

【用戶】安從惟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 (B)品牌意義品牌意義是指顧客對品牌占主導地位的感知,是當提及一個品牌時顧客首先能反映的意識,它能喚起顧客對品牌象徵意義的感悟和情感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