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評論
Aaker(1991)提出品牌權益是聯結於品牌、品名和符號的資產和負債的集合,其可能增加或減少該產品或服務對公司的和消費者的價值。Farquhar(1989)認為品牌權益是品牌賦予實體產品的附加價值
【安從惟】評論
(B)品牌意義品牌意義是指顧客對品牌占主導地位的感知,是當提及一個品牌時顧客首先能反映的意識,它能喚起顧客對品牌象徵意義的感悟和情感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