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 昔日賣火柴的小女孩,如今已是高二了,成為了賣火柴的少女,寒夜裡飢腸轆轆的看著麵包店裡的麵包,趁著店裡人潮眾多,偷了塊酒釀桂圓麵包,咬了一口發覺有股奇怪的銅臭味,於是想偷其他麵包,正在偷時被員工逮住了報警送辦,老闆吳先生趕來一看是小孩,想說我只是個單純的麵包師傅,此事沒那麼複雜,我還要去其他地方開分店,不想把事情鬧大,故表達了不追究的意思,但是警察說,愛莫能助,你去檢察官說吧。請依前述資訊,選出正確答案。(註:刑法第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A)吳老闆都不追究還是得法辦,是因為竊盜罪屬於公訴罪性質,不待被害人告訴而必須主動偵辦
(B)檢察官認為事證明確,但是念及少女初犯情有可原,基於刑法謙抑思想,可以給予不起訴處分
(C)檢察官以事證明確起訴後,法官得以未有前科且犯行輕微,判處罰金五千元,並宣告緩刑2年
(D)少女表示快活不下去了才行竊,可以「為自己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主張阻卻違法
(E)少女可能偷這家或偷別家,故竊盜罪會影響社會上不特定人的權益,屬於侵害社會法益的類型

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