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合夥企業各合夥人的責任範圍為:
(A)有限清償責任
(B)無限清償責任
(C)連帶有限清償責任
(D)連帶無限清償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54025
統計:A(513),B(696),C(896),D(2615),E(0)

用户評論

【用戶】Get my goal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更正1樓大大:獨資:連帶 無限 清償責任

【用戶】CHEN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之前看摩友有回答,隱名合夥人是有限責任~~普通合夥人是無限責任~~

【用戶】CHEN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對的~~3.兩合公司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責任,有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的責任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即公司是由無限責任股東和有限責任股東共同組成的。在公司股東中,既有無限責任股東,又有有限責任股東。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責任,有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的責任僅以其出資額為限。由於公司股東的責任不同,在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不同。無限責任股東在公司中享有控制權,管理公司的業務活動;而有限責任股東不能管理公司業務。也不能對外代表公司,若要轉讓股份,還必須得到半數以上無限責任股東的同意。原文網址:https://read01.com/L5Mjkx.html

【用戶】準備邁向最高殿堂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3種企業類型A獨資B合夥C公司----4種公司(無有兩股)只有合夥企業 跟無限公司 需要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且 沒有(連帶有限清償責任) 跟有限清償責任  這兩個選項出來混淆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