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MyPrince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普通股東擁有股東大會表決權和介入董事會的權利,可以選擇董監。一個最好的例子是當初阿扁賤賣總資產1兆8千億的彰銀的普通股股票,在兆豐銀奉命陪標下,最後勉強達到招標條件 (本來無法開標,因只有2家參與),後來由民營家族財團台新金得標普通股約20多%,只花了300億,而且還是向台灣銀行業借的的錢。後來擁有彰銀普通股的台新就一直想要小以併大吃掉百年全民資產彰化銀行。而且還是「強行併購」,沒有得到大部分員工和董事會的同意。這案子就從阿扁一直擺爛到現益蔡政府。你說普通股的風險和成本大不大?人家拿了二、三百億就可以吃掉你約2兆的總資產!光是賤賣彰銀在台北市的分行和土地就賺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