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林小姐於深夜走在馬路上,被一名騎機車的歹徒從後搶奪皮包,林小姐情急之下將歹徒拉下機車,導致歹徒右手骨折。林小姐對此事並不必負法律責任,這是因為
(A)她是女性應受保護。
(B)皮包沒被搶走,所以不用負責。
(C)出於正當防衛,所以不罰。
(D)歹徒受傷不重,所以沒關係。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72763
統計:A(4),B(3),C(25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天鎖斬月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歹徒騎機車偷林小姐的皮包所以林小姐把歹徒拉下車後讓歹徒右手骨折所以這是正當防衛所以不罰

【用戶】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

【年級】

【評論內容】X(A)物質X匱乏時,冰棒即是美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