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召開股東臨時會,應於開會前幾日內辦理停止股票過戶?
(A)十五日
(B)三十日
(C)四十五日
(D)六十日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0),C(1),D(2),E(0)

用户評論

user1102】評論

股份之轉讓,非將受讓人之姓名或名稱及住所或居所,記載於公司股東名簿,不得以其轉讓對抗公司。前項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於股東常會開會前三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十五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為之。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辦理第一項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於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不得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