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關於公營事業存在的理由,下列那一項是錯誤的?
(A) 為了矯正市場失靈的現象
(B) 為了改變經濟體系中利益的結構
(C) 為了促進中央集權式的長期經濟計畫
(D) 為了改變經濟體質,由社會主義式走向資本主義式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34325
統計:A(69),B(33),C(648),D(1301),E(0)

用户評論

Emma Chung】評論

公營企業是政府公權力干預最直接的作法,也是政府管制最極端的型態。採行公營企業的理由如下(林鍾沂、林文斌譯,1999):(1)「矯正」市場失靈;(2)改變經濟體系中「報償」(pay-offs)的結構;(3)促進中央集權式的長期經濟計畫;(4)改變經濟體質,由資本主義式走向社會主義式。

喵喵】評論

資本主義是自由競爭,公營事業很少。

易君博】評論

公營VS.民營

我要當公務員】評論

D錯 ,應該是使資本走向社會主義。公營代表政府插手經濟,此為社會主義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