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依《教師法》之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之聘任,除依《師資培育法》規定分發者外,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教師評審委員會之組成,應包含教師代表、學校行政人員代表及家長會代表一人,其中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代表,不得少於總額的幾分之幾?
(A) 五分之一
(B) 四分之一
(C) 三分之一
(D) 二分之一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90244
統計:A(8),B(5),C(51),D(12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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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berate321】評論

第11條(教師聘任方式及教師評審委員會之設置辦法)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之聘任,分初聘、續聘及長期聘任,除依師資培育法第十三條第二項或第二十條規定分發者外,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  前項教師評審委員會之組成,應包含教師代表、學校行政人員代表及家長會代表一人。其中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代表不得少於總額二分之一;其設置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之聘任分別依大學法及專科學校法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