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何者不是家庭暴力防治基金來源?
(A)政府預算撥充
(B)認罪協商金
(C)緩起訴處分金
(D)依本法所處之罰金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284211
統計:A(11),B(26),C(14),D(27),E(0)

用户評論

【用戶】魯蛇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條第二項

【用戶】新北戰士我來了!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D應改為罰鍰

【用戶】痞子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行政院訂定「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文 / 站務18【台灣法律網】行政院 令中華民國104年12月24日院授主基法字第1040201077A號訂定「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附「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院長 毛治國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 一 條為加強推動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相關工作,特依家庭暴力防治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設置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同條項及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第 二 條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隸屬於社會福利基金項下,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