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下列何者符合司法院大法官有關憲法第 7 條解釋之意旨?
(A)對於應考試服公職權利所為之差別待遇,應僅受寬鬆審查即可
(B)立法者制定法律,將福利資源為限定性之分配,違反平等權之要求
(C)憲法第 7 條保障之平等權,並不當然禁止任何差別待遇
(D)法規範是否合乎平等權之要求,僅繫於其所為差別待遇之目的是否具正當性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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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謝宗翰】評論

憲法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旨在防止立法者恣意對人民為不合理之差別待遇。法規範是否符合平等權保障之要求,其判斷應取決於該法規範所以為差別待遇之目的是否合憲,其所採取之分類與規範目的之達成之間,是否存有一定程度之關聯性而定(本院釋字第682號、第694號及第701號.....看完整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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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下列何者符合司法院大法官有關★★★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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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試服公職權涉及人民參與國家意思之形成及公務之執行,與公共生活秩序之形塑密切相關,對此權利所為之差別待遇,原則上應受(A)較嚴格之審查,除其目的須為追求重要公益外,所採差別待遇與目的之達成間亦須有(D)實質關聯,(B)始與憲法保障平等權之意旨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