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百货公司向贸易公司订购彩电100台,每台价格3000元,总贷款为30万元,约定贸易公司12月10日前交货,若逾期交货,贸易公司应支付违约金3万元,后贸易公司未能如期交货。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贸易公司支付违约金后,不必再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B).贸易公司支付违约金后,仍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C).贸易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后,可不必支付违约金
(D).贸易公司如无过错,可不必支付违约金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