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02 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次日起,幾日內為之?
(A)十日
(B)十五日
(C)三十日
(D)六十日。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78607
統計:A(23),B(15),C(313),D(9),E(0)

用户評論

小苑仔】評論

訴願法 第14條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利害關係人提起訴願者,前項期間自知悉時起算。但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後,已逾三年者,不得提起。訴願之提起,以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收受訴願書之日期為準。訴願人誤向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以外之機關提起訴願者,以該機關收受之日,視為提起訴願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