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寞行星】評論
民營化之種類: 「撤資」:將公營事業的資產移轉給民間的一種做法,可以透過出售、無償移轉、清理結算等策略來進行。「委託」:替代性遞送系統,委由民間辦理,而政府擔負起監督的責任。 委託的方式包括簽約外包、給予特許權、財務補助、志願性團體、發行抵用券、及授予至強制權等。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回樓上7F,實行電業「自由化」,也就是「鬆綁」,解除政府管制-替代。「特許權」指特許人(如政府)授予受許人的某種權利,在該權利之下,受許人可以有限地使用特許人的某種工業產權或智慧財產權。電業自由化,意指電力市場的自由化。電力供應具有自然壟斷的特性,強制進行競爭需要複雜且昂貴的管制。其主流模式為英國柴契爾內閣在1980年代末期推動的「英國模式」,打破電力產業的垂直整合,將分屬市場上下游的發電與輸電配電強制分離、並開放民營化競爭。
【937 Joy】評論
謝謝樓上您的解惑
【snoopy75smb】評論
委託是政府機關仍保有監督指導之權,而替代是解除管制,任由市場自由競爭。民營化策略一代投資1替代一解離功 a解制之替代(displacement by deregulation):修法讓民企進入,電業自由化。 b退離之替代(displacement by withdrawal):公部門縮减。 c功能不足之替代(displacement by default) :保全。2委託。3撤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