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 Chen】評論
第 3 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機關:就法定事務,有決定並表示國家意思於外部,而依組織法律或命令(以下簡稱組織法規)設立,行使公權力之組織。二、獨立機關:指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自主運作,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受其他機關指揮監督之合議制機關。三、機構:機關依組織法規將其部分權限及職掌劃出,以達成其設立目的之組織。四、單位:基於組織之業務分工,於機關內部設立之組織。
【Tong】評論
劃出
【鄭曲依】評論
獨立自主/機構劃出/內部單位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部分權限--組織--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