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白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出版書籍不需要使用本名~(仿間書局一堆不是本名的作者XD)題外話,書籍著作的著作權於著作完成時也同時成立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 姓名條例 第 5 條國民依法令之行為,有使用姓名之必要者,均應使用本名。第 6 條學歷(B)、資歷、執照(C)及其他證件應使用本名;未使用本名者,無效。第 7 條財產之取得、設定、喪失、變更、存儲或其他登記時,應用本名,其未使用本名者,不予受理。(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