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地上權無支付地租之約定,地上權人得如何隨時行使其權利?
(A)得隨時拋棄其地上權
(B)不得拋棄其地上權
(C)得隨時撤銷其地上權
(D)得隨時終止其地上權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21706
統計:A(1053),B(164),C(184),D(71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所有權,地上權,不動產役權,抵押權消滅

用户評論

Jia We】評論

土地所有人→A 地上權人→B假設A與B之間有約定契約,A設地上權予B,B支付地租予A,B為地上權人。上述狀況下B若隨意拋棄地上權則有可能對A造成損害,因為說不定A靠地租過活;所以要解除契約需要雙方協議來解約。但若A與B是好友,A無所謂借予B地上權,使B為地上權人,兩人間無有償契約存在,即無給付地租必要,那B可能這個月有需要臨時用到跟A要予地上權,下個月不要了隨時也可以跟A說用不到了還你地上權,當初為A同意也不是B硬搶地上權,所以B還給A天經地義、有借有還,隨時都可以拋棄其地上權,其並不會對A造成任何損害。個人見解@@有錯請糾正,希望能幫助到

璿鈞】評論

謝謝前輩們的舉例及解說,太受用了

正一品】評論

感謝

YEAH】評論

< 好謝謝!!!!!  看了很清楚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