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5.票據上之權利,對匯票承兌人及本票發票人,自到期日起算;見票即付之本票,自發票日起算,經過多久時間不行使,其時效即歸於消滅?
(A)6個月
(B)1年
(C)2年
(D)3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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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V】評論

票據法 第 22 條票據上之權利,對匯票承兌人及本票發票人,自到期日起算;見票即付之本票,自發票日起算;三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對支票發票人自發票日起算,一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