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國外影片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經由營業代理人出租影片之收入,應以其多少比例為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
(A) 10%
(B) 15%
(C) 45%
(D) 50%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31872
統計:A(13),B(25),C(87),D(43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稅率、計算、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採用藍色申報書,有何優惠規定
用户評論
【用戶】幸福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有分支機構55%無分支機構50%
【用戶】tmrsm
【年級】小二下
【評論內容】所得稅法 第26條國外影片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經由營業代理人出租影片之收入,應以其二分之一為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其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分支機構者,出租影片之成本,得按片租收入百分之四十五計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