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色枕頭】評論
A.語言治療師法第22條:語言治療所執行業務之紀錄及醫師開具之照會單或醫囑單,應妥為保管,並至少保存七年。但個案當事人為未成年人,應保存至其成年後至少七年。B.語言治療師法第23條第二項:語言治療所收取費用,應開給載明收費項目及金額之收據。C.法規並未規定。D.語言治療師法第21條:語言治療所應將其開業執照及收費標準,揭示於明顯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