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行政契約締結後,雙方當事人在何種條件下可調整契約內容或終止契約? 
(A)行政契約雙方當事人均為人民時,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任何一方得於必要範圍內調整契約內容或終止契約 
(B)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時,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行政機關得於必要範圍內調整契約內容或終止契約 
(C)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時,為防止或除去對個人權益之重大危害,人民得於必要範圍內自行調整契約內容或終止契約 
(D)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時,契約一經締結,無論基於何種理由,人民均不得請求調整契約內容或終止契約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42559
統計:A(204),B(5415),C(108),D(1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程序法期限整理、行政行為、締結行政契約

用户評論

Chang-Yu Lin】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146條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者,行政機關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得於必要範圍內調整契約內容或終止契約。前項之調整或終止,非補償相對人因此所受之財產上損失,不得為之。第一項之調整或終止及第二項補償之決定,應以書面敘明理由為之。相對人對第一項之調整難為履行者,得以書面敘明理由終止契約。相對人對第二項補償金額不同意時,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參第2頁第2題

derek801204】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146條:行政契約締結後,雙方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時,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行政機關得於必要範圍內調整契約內容或終止契約。第 146 條 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者,行政機關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得於必要範圍內調整契約內容或終止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