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ung Han Lee】評論
共和(國)原則:共和原則是指國家元首是透過人民直接或間接定期選舉產生,而且有一定任期,和專制獨裁不同。我國憲法第一條明定我國為共和國,而總統即國家元首之產生及任期,依增修條文第二條的規定,是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且自第九任起任期為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故從憲法上來看,我國應屬共和體。民主(國)原則:「民主」意謂「人民統治」。依據民主的實施形式,可分為「直接民主」與「間接民主」兩種方式。而間接民主下,代議士與選民的關係又可分為「委任代表說」與「法定代表說」兩種。我國憲法原則上採取的是「法定代表說」,其原因為:我國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