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a Hui Huan】評論
行為人對於犯罪事實之發生,在主觀(故意或過失或意圖)上之認識與客觀(主體.客體.行為.結果.因果關係等)上發生之結果事實不符合者,稱為: A. 故意犯(構成要件該當) B. 過失犯(阻卻故意) C. 錯誤犯 D. 習慣犯
【點空】評論
刑法第 14 條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請問這樣不是
【和】評論
看到錯誤即是主客觀不合致構成要件或違法性層次都有可能發生錯誤
【a19880204s】評論
回4F ~你那舉例是故意犯,主觀上你知道那不是自己之物,卻仍偷之,已構成竊盜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