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妍蓁】評論
「三元責任論」:一、「行政」的「個人責任」。二、「行政」的「專業責任」。三、「行政」的「政治責任」。 「行政責任」的「類別」:學者史特勞斯(Strauss)曾謂:「現代人必須生活在現代科層制度的巨靈之下,問題不是如何將它去除,而是如何使它馴服。」就「內部控制」而言,有「個人責任」;而就「外部控制」而言,則有「專業責任」及「政治責任」。林鍾沂教授將上述「行政責任」之「內涵」與「確保途徑」結合「個人責任」、「專業責任」、「政治責任」的「三元責任論」,分述如下: 一、「行政」的「個人責任」:「個人責任」並不講究「外在」的「標準」和「原則」,而是「重視行為者內在」的「看法」,強調「負責」的「行動」是「...
【Sun Tang】評論
考哈蒙的行政三大責任:政治-專業-個人責任
【JE Unnie】評論
考哈蒙的三元責任論中的專業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