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允許共同投標案件,機關可視個案需要於招標文件規定,投標文件應由全體共同投標廠商具名及簽署,且不允許由共同投標協議書指定之代表人簽署,以利後續發生履約爭議時釐清權責。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70455
統計:A(27),B(59),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菲比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共同投標辦法第8條 機關允許共同投標時,應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共同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由各成員共同具名,或由共同投標協議書指定之代表人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