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第三題: 有兩台發電機組供電給負載之電力系統,發電機的資料如下:發電機 G1的發電功率 PG1範圍為:20 MW ≤ PG1 ≤ 150 MW; 成本函數:

( / 千元 小時),其中PG1的單位為 MW。 發電機 G2的發電功率 PG2範圍為:30 MW ≤ PG1 ≤ 150 MW; 成本函數:

( / 千元 小時),其中PG2的單位為 MW。 若忽略線路損失,負載功率 PL等於 PG1與 PG2相加,即 PL = PG1 + PG2。試求:
【題組】(一)當負載功率 PL 為 150 MW 時,符合限制條件的最低運轉成本之各發電機功率(PG1、PG2)及總成本。【1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49143
統計:A(1486),B(70),C(175),D(1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罪刑法定原則

用户評論

Hsuan Lin】評論

※追訴時效:30/20/10/5年 ※行刑時效:40/30/15/7年

湯婆婆】評論

追訴時效:30/20/10/5年 ※行刑時效:40/30/15/7年n這是甚麼意思??

s98108207】評論

第80條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第84條行刑權因下列期間內未執行而消滅:一、宣告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四十年。二、宣告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者,三十年。三、宣告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者,十五年。四、宣告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罰金或專科沒收者,七年。前項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但因保安處分先於刑罰執行者,自保安處分執行完畢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