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下列何者不是期貨信託事業申請兼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之資格條件?
(A)營業滿三年
(B)實收資本額不少於新臺幣三億元
(C)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不低於面額
(D)最近半年未曾受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或期貨交易法之警告處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25874
統計:A(358),B(73),C(16),D(33),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