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hris Lu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本題是問幾個月內投票複決而非公告多久所以應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之規定第 1 條 (人民行使直接民權)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憲法第二十五條至第三十四條及第一百三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故答案無誤才是!!
【用戶】who.a5261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同6F = =
【用戶】陽光夾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
【用戶】Police cat
【評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