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一 一】評論
公文程式條例第五條 人民之申請函,應署名、蓋章、並註明性別、年齡、職業及住址。
【低調】評論
哈 對阿~工作時最討厭的就是接電話了......真的頗煩但是態度又不能不好,另外還有神秘客會打電話進來.....還有老屁股都故意不接,等我們這新手接......哀
【APPLE】評論
但為什麼要註明性別、年齡跟職業呢?
【derek801204】評論
人民之申請函,除署名、蓋章外,並應註明: 性別、年齡、職業、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