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有關「簽」之敘述,何者有誤?
(A)「簽」之各段應截然劃分
(B)「說明」一段須提擬辦意見
(C)「擬辦」一段不重複「說明」
(D)「主旨」概括「簽」之整個目的與擬辦,不分項,一段完成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14465
統計:A(64),B(518),C(16),D(38),E(0)

用户評論

Ting Lu】評論

(B)「說明」一段不提擬辦意見

林姿君】評論

簽各段應截然劃分,說明一定不提擬辦意見,擬辦一段不重複說明。主旨概括簽整個目的與擬辦,不分項,一段完成。

松岡洋子】評論

每次一猶豫、一更改就都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