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警察為防止犯罪,認有必要,得經由警察局局長書面同意後,於一定期間內,對特定人民無隱私或秘密合理期待之行為或生活情形,以目視或科技工具,進行觀察及動態掌握等資料蒐集活動,每次不得逾下列何期間?
(A)1 個月
(B)2 個月
(C)3 個月
(D)1 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27907
統計:A(81),B(30),C(145),D(432),E(0)

用户評論

【用戶】

【年級】小三上

【評論內容】警察對於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防止犯罪,認有必要,得經由警察局長書面n同意後,於一定期間內,對其無隱私或秘密合理期待之行為或生活情形,n以目視或科技工具,進行觀察及動態掌握等資料蒐集活動:一、有事實足認其有觸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虞者。n二、有事實足認其有參與職業性、習慣性、集團性或組織性犯罪之虞者。n前項之期間每次不得逾一年,如有必要得延長之,並以一次為限。已無蒐n集必要者,應即停止之。依第一項蒐集之資料,於達成目的後,除為調查犯罪行為,而有保存之必要者外,應即銷毀之。看資料還要鑽石 哀傷